您好,欢迎光临"广州翰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网站!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

020-85582787、020-85583682

或给我们留言

2211060035@qq.com

阅读详细

您的位置:首页 > 翰昌文化 >

广东修订“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

2017/3/23 11:16:40


  近日,广东修订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则突出了“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自愿性原则,强化了行政激励和行政服务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组织参与度;依托公示平台,落实对企业合同行为监管职能;完善公示申报程序,提高公示活动效率,推动广东省企业信用建设。同时还制定了《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作为《规则》的附件一并颁布。

  新《规则》共分三章26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公示活动等相关概念,以及“自愿参与、公开透明、统一公示、激励引导”四大基本原则;对参加公示活动的条件和程序、公示内容和方式,以及激励措施等作出规定;对公示企业的监督内容和方式、退出机制,以及相关惩戒措施等。主要修订内容:|企业的申报条件。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规定,以及企业合同信用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了申请公示企业须满足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企业经营效益好且自愿将合同信息在平台上向社会公示等条件。二是公示活动的程序。简化了申请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明确了企业向推荐单位或监督机关提交申请、推荐单位向监督机关提交申请、监督机关核查申请材料等各环节的时间截点。三是对公示企业的监督。为强化对公示企业的监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明确规定了监督机关应对公示企业实施动态监督、公示企业被撤销公示资格的六种情形以及对被撤销公示资格的企业的处理。四是行业组织接受委托开展公示活动的工作规范。为确保委托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增加了行业组织申请委托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受托有效期,以及组织开展公示活动的程序和方法等规定,明确了撤销委托的七种情形。

  近年来广东省工商局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着力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打造公示平台,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营造守信激励氛围,强化行政服务,着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社会共建,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参与公示活动积极性不断提升,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认同度大幅提高,初步建立了广东省企业合同信用监管体系。2016年,全省共有22146家企业被公示为2015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有5329家企业连续十年以上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省共有383家企业被推荐为2014-2015年度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重”企业公示数量在全国位居第三。全省共有102个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台340项优惠扶持措施,其中省工商局牵头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经信、税务、金融、海关等17个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出台了55项具体的优惠扶持措施。